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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式户外广告牌将集中整治
高速沿线和中心城擅自设置且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2016年05月19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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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日18日讯(记者 宋贝贝 崔立慧) 为做好高速公路沿线和中心城立柱广告牌(含过桥广告牌、油井围挡广告牌)整治工作,改善高速公路沿线和中心城环境,近日,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东营市高速公路沿线和中心城立柱广告牌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指出,高速公路两侧200米区域内设立的立柱广告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沿线各县区政府、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会同市公路局负责组织整治。中心城(东至东八路、西至西六路、南至广蒲河、北至东营区行政区划界)范围内设立的立柱广告牌,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事权调整的意见》划定的区域,分别由东营区政府、东营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整治。
对于高速公路沿线和中心城立柱广告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责令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与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协议设置的,协议到期限的,一律无偿拆除;协议未到期的,按协议约定的拆除条款拆除,协议中未约定拆除条款的,评估补偿后拆除或协议到期后拆除。取得规划审批手续的,经评估补偿后拆除。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其自行拆除。
在对立柱广告牌进行调查摸底后,从5月16日起进入整治阶段,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加强调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在7月20日前整治结束。整治结束后,中心城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组织对高速公路沿线及中心城立柱广告牌整治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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