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出台文件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制度
丧事办理控制在两天以内
2016年05月0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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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5日讯(记者 聂潇潇 通讯员 徐凯) 近日,东营市民政局联合13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文件制定了主要目标,到2016年5月15日前,全市村(居)委会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结婚登记率100%,火化率达到或接近100%,实行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30%以上。
据悉,文件为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结合东营市实际而制定。文件提出,到2016年5月15日前,全市村(居)委会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机制健全、服务规范,农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结婚登记率100%,火化率达到省民政厅要求,实行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17年底,全市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文件明确了今年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村(居)“两委”负责人要在红白理事会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要求2016年全市所有村(居)委会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在制定理事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的任务中强调,红白理事会要严格遵守婚姻、殡葬等方面法规制度,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待客及礼金标准、参加人数等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的具体措施。
督促当事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提倡婚事新办,不滥发请柬、大摆筵席、铺张浪费,尽可能缩小宴席的规模和档次,不搞豪华婚礼车队;禁止婚嫁时在道路护栏、行道树、窨井盖、小区门口等公共场所滥贴红纸等。
遵循丧事简办原则,积极宣传殡葬惠民补贴政策,倡树厚养薄葬。严格控制丧事规模,不在公共道路举行祭祀等活动;严禁披麻戴孝、唱戏打鼓、扎纸人纸马等;帮助事主依法火化,安排逝者骨灰安葬到公益性公墓;丧事办理原则上控制在两天以内。严禁祭路祭车等封建迷信活动。
在管理服务方面,各县区要结合公益性公墓建设,由红白理事会负责村(居)公益性公墓管理、骨灰安放和登记,引导群众选择骨灰撒散、存放、树葬、花葬、海葬等绿色生态节地葬法,严禁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积极改善公民治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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