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律师每人承担至少2起法援案件
2016年04月1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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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聂潇潇) 近日,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布了《关于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通知》,对于承办法援案件的任务量,要求市直执业律师、公证员每人承担2件,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可安排所辖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承办5件以上。
  据悉,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全市的法律援助也在不断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保障民生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市法援中心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在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通知书(书面通知或口头)两日内,须派人员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手续。待援助案件审结后20日内,承办援助案件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指派法律援助机构归档要求提交合格案件材料。
  文件中强调,2016年凡在东营市年检、登记、注册的市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公证员每人承担法律援助案件任务量为2件,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安排所辖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承办5件以上。
  法律服务机构及承办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或疏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法律服务机构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给予法律服务人员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此外,市直律师事务所应按照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完成所承担的法律援助义务量的同时,安排好“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五长”联合接访和临时接访,每天由1名正式律师和1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值班,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公民可随时到市县区法援中心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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