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出台意见加强城乡社区协商
2016年04月0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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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聂潇潇) 近日,东营市下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东营市城乡社区协商,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意见》明确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
  《意见》的主要任务是分层次建立协商制度,规范协商程序,丰富协商形式。其中,建立村协商制度,将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发展规划、收支预算、福利待遇等事项纳入协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办理的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社区协商制度中,涉及社区各类主体的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村(居)民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纠纷,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共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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