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鸟窝”判刑十年冤不冤?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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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河南一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售卖,后又掏4只。今年8月,小闫和朋友分别因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被判刑10年6个月和10年。原来,他们掏的鸟是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点评:非法捕猎贩卖珍稀动物,且数量在10只以上,不仅是犯罪,更属“情节特别严重”,10年刑期其实不重。况且,法律注重社会危害性,而不管是否有主观认识,是否了解珍稀动物不是减刑缘由。但公众为何觉得判得重?无非是“大学生掏鸟窝”这种报道语言给人先入为主的印象,以及与拐卖贪腐刑期的悬殊对比,让人有不公平之感。

  新闻背景: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身陷巨亏的十大上市央企,共计亏损135亿元。除少数几家企业外,绝大部分上市央企或央企控股的公司均获得了或多或少的政府补贴。从2012年至今年上半年,中国石油以获得342.24亿元的政府补贴成为306家公司中的“补贴王”。
  点评:亏损的要补贴,赚钱的也要补贴,敢情财政资金成了这些企业的提款机?既然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就应该受到价格和利润约束,在市场进行公平竞争。胜负成败,端看自己的经营能力。依靠于补贴,如果仍旧亏损,那就不只是财政资金的浪费了。

  新闻背景:2015年4月17日,王菲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大厅办理业务。期间,中心多名工作人员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现场尚有大量群众等待办理业务的情况下,在工作区发生围观、拍照、索要签名等追星行为。朝阳区纪委近日通报称,给予该中心主任范明悦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工作时间追星遭受处分,当事人可能觉得小题大做,但于行政伦理,却是不折不扣的损害。追星没问题,但有场合之别。私下里怎么追都没人过问,但工作时间,抛开正在办事的群众,一窝蜂追星,背后还有多少职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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