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这事儿,“不参与”的该是学生
2015年11月03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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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湖北孝感汉川市一技校学生于9月末受雇参与强拆,头部遭击打致粉碎性骨折。随后,汉川官方回应传闻不实。其中提到,拆迁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受伤学生是经社会人员介绍参与拆迁,“没有市级领导参与”,等等。
在此事中,舆论关注的焦点是未成年的技校学生被雇佣到拆迁队,打了头阵,发生被人打伤的结局。虽然官方回应一再强调“市领导未参与”,但政府作为拆迁行为的发起人显然难脱干系。而回应的刻意回避,只能加剧公众质疑、激化民众情绪。
从事件本身来看,据报道显示,当地村民称此次拆迁无任何合法手续,也没有依法由法院实行强制介入。政府在此种情况下将拆迁一事外包给拆迁公司,其行为本身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很难自圆其说。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行政机关在组织强制拆违时,可以外包给专业的拆迁公司,但并不表明可任其自由处置。政府对拆迁人员审查的缺失、行动监管的缺位,促成了最后悲剧的发生。此外,本案中涉及雇佣未成年人参与拆迁活动,并最终致伤,这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
汉川所谓拆违,既不合法也违背了程序正义。有没有市领导参与,都改变不了此事的性质。而雇佣未成年学生,并导致严重后果,进一步加重了事态的恶劣程度。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迅速介入,调查拆迁公司的违规行为,并对发起和指使拆迁行为的政府部门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
我国新拆迁条例实施已有近5年,政府部门不但对拆迁公司缺乏管制,甚至纵容,学生、艾滋病患者、大妈均纷纷成为被利用的工具。这不仅损伤了干群关系,也拉低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对此,根据条例让相关责任人员、干部担责,才是有力的纠偏。
(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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