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开展旅游业火灾防控工作
 
					
   				2015年10月2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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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 崔立慧 段学虎) 日前,东营市旅游局转发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全省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全市开展旅游业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要求,高度重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特别是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各种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剧增,防火形势十分严峻。要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充分吸取相关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抓好火灾预防,全力整治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 
  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未获得消防部门认证许可或认证许可过期的涉旅企业,不被推荐、评定、复核通过相应等级资质。同时,认真开展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直属单位校区、办公区、宿舍区等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另外,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旅游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旅行社导游员带团旅游时要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宣传,尤其到林区游览时,要督促团队游客服从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确保不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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