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索“带孙费”是一次普法良机
2015年10月2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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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广西陆川县56岁的杨金美将儿子、前儿媳告上法庭,索要“带孙费”。老人称,儿子媳妇一回家就玩手机,带孩子成了她一个人的事。前儿媳认为,老人带孙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能把亲情利益化。法院最终判决,夫妻各支付“带孙费”12000元给杨金美。
  中国是一个亲情文化很厚重的国度,家人之间一般只谈情,不谈钱。近些年,一些人由于工作、时间和经济条件等关系,将孩子留给老一辈照看,自己趁着外出当起了“甩手掌柜”。在此现实下,法院支持老人的诉求既是严格依法执法,也在教会更多人该如何为人父母。
  法律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责任。现实中,很多老人愿意帮子女照顾孙辈,更多是对子女在经济、情感上的关照,但这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劳动付出。因此,不管老人经济状况如何,子女都应主动以恰当形式予以回报,不能“只生不养”。本案中,老人儿子和前儿媳的表现不及格,自然难获舆论和法律支持。             (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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