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逃离又伪造现场骗保
2015年08月25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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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事故”现场。(图片由警方提供)
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王迪 通讯员 孙金亮) 8月3日晚,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广饶开发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白色轿车逃逸。4日,再次接警称,在广饶县田王村一辆白色轿车发生单方事故。
据了解,8月3日晚上10时许,广饶县公安局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广饶县经济开发区团结路与广达路交叉口一辆白色轿车肇事逃逸,被撞车辆损坏严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见事故发生在一处十字路口,因地势低洼加之当晚正下大雨,造成事故现场积水较深,难以确定逃逸车辆到底有没有留下事故残片。
4日早晨6时许,民警再次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广饶县田王村北侧,一辆白色轿车撞在水泥墩上发生单方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看见一辆尾号为45的白色小轿车撞在水泥墩上,左前角损坏严重,驾驶员称昨晚11点,由于天色黑暗,雨后道路湿滑,他驾车操作不当撞在了水泥墩上。今天一早保险公司看过现场后要求报警,所以才报的警,但民警仔细查看现场以后,发现该车碰撞部位的损坏情况不是仅与水泥墩碰撞所能造成的,其撞碎的零部件落地点也不符合碰撞后击落物的抛洒规律,存在明显造假。于是,民警立即对肇事车辆驾驶员展开询问。
经询问,驾驶员王某说出了实情:8月3日晚上10点多,朋友张某驾驶王某的白色轿车载着王某行至广达路与团结路交叉口转弯时,因路口积水,车辆溅起的水花遮挡了视线,与一辆直行的白色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王某和张某在明知碰撞他人车辆的情况下,选择驾车逃离现场。肇事逃逸后,两人下车查看白色轿车左前角损坏严重,为让保险公司承担维修费用,于是策划制造了一个单方事故的假现场。天亮后,两人偷偷返回事故现场,在积水已经消散的路面上找到了自己车辆掉落的碎片,然后把车辆开到田王村北侧,将肇事轿车的左前角撞在了水泥墩上,制造了假的单方事故现场。
如今,王某和张某不但要自掏腰包维修车辆,还要承担肇事逃逸和保险诈骗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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