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安全,从受托机构做起
2015年08月25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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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庞岚
中国政府网公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养老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办法》的公布也意味着,养老金全面委托投资时代将开启,有6000亿元的养老资金有望进入股市。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迎接养老金支付高峰的到来,养老金入市已经成为诸多国家的选择。
例如,加拿大成立了退休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CPPIB),该机构通过专业化投资运作,取得的收益率高于同期CPI水平和GDP增长值;再比如美国的“401K计划”也是国际上公认的较为成功的企业年金运作方式,它兼顾了安全性和成长性,长期获得了6%以上的年平均回报率。
养老金入市,以稳健的投资获得长期的收益,就可以有效减轻公共养老负担。对于这件事,我们最应该关注的,显然是养老金本身的安全、风险等问题,但很多媒体关注的焦点似乎不是养老金而是股市。
不可否认的是,养老金入市对于A股来说是一大利好,但养老金入市的首要诉求,是为自己实现保值增值,而不是要充当股市的“救星”。
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来看,目前我们已经在政策层面为养老金入市设置了一些保障投资安全的“防火墙”,例如投资机构和受托机构需分别按管理费的20%和年度投资收益的1%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
但是从以往诸多领域的一些经验教训来看,最大的风险往往不在于规则本身,而在于执行规则的人——只要入市就有风险,只要是由人来操作就有不确定因素,所以养老金这样的“保命钱”入市,显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其“安全系数”。
从《办法》来看,养老金入市不是由政府直接操作,而是由“受托机构”去操作,所以受托机构的监管应该成为重中之重。
一方面,委托给谁、不委托给谁的选择过程,必须遵循市场规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其次,纪检、审计等部门不妨在养老金入市的受托机构派驻监管审计人员,以避免个别人利用养老基金资产或者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美国“401K计划”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仍能获取8%的收益,其原因是有较完善的市场制度设计、专业的投资队伍及丰富的资产类别。我们期待着中国的养老金入市之后也能取得稳健的收益,实现保值增值,从而让我们在延迟或不延迟退休等方面,拥有更多的主动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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