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亚通石化公司进口原油使用资质获国家发改委批准
2015年08月2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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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3日讯(记者 任小杰 通讯员 褚程) 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文公布,批准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获得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每年可使用进口原油276万吨。至此,亚通石化成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第一家、东营市第三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油企业。
  今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原油加工企业,准许使用进口原油,标志着进口原油使用权正式向民营炼油企业开放。
  自国家发改委发布文件后,亚通石化精心准备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的申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顺利实现了“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目标。5月底,亚通石化的申请材料上报国家发改委,7月26日-28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成专家组,对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查验和核实,7月29日-8月11日,核查评估结果在石化联合会官网及《中国化工报》公示。8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文确认,亚通石化长期以来争取的进口原油使用资质问题终于尘埃落地。
  亚通石化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该公司生产原料中低品位的燃料油占据较大比重,这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生产成本。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以后,为企业生产所需油源提供了稳定保障,并且使用进口原油的品质也有利于企业控制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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