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站”者侵蚀了多少救助资源
2015年08月2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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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媒体一则报道,将“跑站”者带入了公众视野。据《华商报》报道,8月16日,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站来了一位求助的谢姓小伙。工作人员在登记其相关信息时发现他是一个“跑站”人员,属于不予救助对象。他之前的救助记录多达185次。
救济资源本该物尽其用,而不能容忍鸠占鹊巢。可是以谢某为“典型”的跑站者,被救助这么多次,挤占了多少救助资源已不可知。这里面,对救助对象起码的资质审查、救济信息共享哪去了,值得拷问。
像他这样的“跑站”者还有不少。谢某自称20岁就开始“跑站”,除有记录的185次外,他的实际救助记录“至少超过两千次”。他说,敢到处跑站就是钻法律的空子,并称,80%的救助站都会给他一些钱,或购买火车票让他离开。
设立救助站,旨在帮助需要救助对象摆脱困境。但却有人从中钻空子,疯狂“跑站”。其实,谢某“跑站”并非孤立的个案,他只是泱泱“跑站”队伍中一分子而已。这支队伍的存在,让有限的救助资源被跑站者所瓜分、吞噬,使得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得不到及时而有效的救助。这应该引起相关部门高度警觉,并尽早想出破解之策,力使“跑站者”寸步难行。
将救助对象信息上网,实行信息共享,是防范“跑站”的必由之路。帮助买车票遣送是救助站的普遍做法,本无可厚非,但客观上也为“跑站”提供了支持。眼下各地积极为救助对象买车票的做法,其实是不折不扣的“推死人过界”,免得在当地影响市容市貌及增加当地救助站负担与压力。
无论如何,救济资源该物尽其用,“用在刀刃上”,而不能容忍鸠占鹊巢。以本案中的谢某为例,尽管其声称疾病缠身不能劳动,但能跑东跑西走四方,其被救助的资质难道就未曾引发质疑?所以,在实施救助时要尽到起码的筛查责任,若为“跑站”即一票否决。这样,方可从根本上去做“减法”,社会的救助压力才能真正得到缓解。
告别“跑站”,需要政府及相关机构合力而为,最关键是要冲破狭隘本位主义束缚,将资质筛查、救济信息共享做到位,也避免让“跑站”者滥竽充数,侵占了本应属于真正贫弱者的救助资源。 (崔恒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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