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国税局
坚持依法行政 打造法治国税
2015年08月0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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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6日讯 面对深化税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推进法治国税建设的新要求,广饶县国税局始终坚持“法治、规范、服务、创新”的基本要求,强化法治思维,践行法治精神,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敢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深入推进法治国税机关建设,坚持不懈从根本上筑牢依法治税工作基础。今年以来,全县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上级新要求、新部署开展工作,将依法治税的生命线贯穿到国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工作之魂、立身之本、执法之基”,将依法治税工作和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加强工作统筹,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各项依法治税工作贯彻落实。同时以深入推进法治国税机关示范点建设为切入点,从根本上筑牢依法治税工作基础,努力践行“让依法治税生命线深深扎根全系统”的工作要求。
强化法治思维。将法治培训融入执法教育培训推行中,把法治作为基础课、必修课,扩大培训范围和频率,不断强化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不断丰富培训形式,通过开展重点讲座、案例分析及法制报告会等各种形式开展培训,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推行税收法制员制度。设立税收法制员是加强税收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税收法制工作在基层国税机关的延伸。为加快法治国税机关建设,广饶县国税局在全市县、区局中率先推行“税收法制员制度”。研究制定了《广饶县国税系统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税收法制员的工作职责,要求税收法制员要围绕本单位的执法事项开展工作,重点在8个方面的税收执法过程中,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提供法律制度的保障。建立“税收法制员法制事项审查工作台账”和“税收法制员法制事项审查工作底稿”,确保出具意见认定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意见适当。税收法制员既是执法工作的落实者、监督者,同时也是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上级督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和反馈。今年以来,在税收法制员参与和监督下,共实施行政处罚595户次,实现行政处罚执法零过错。
严格责任追究。分解落实税收执法岗位职责,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V2.1》,及时将规范中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使制度、机构、岗位、人员有机结合,新的要求在岗位职责中更加明确。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省局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使全体税务干部在执法工作中,强化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执法准确率,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杨磊 刘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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