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的“出口”还在于透明
2015年06月15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评论员 老猫
  据报道,时隔两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即将重新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将出现重大调整,将现行收取通行费的“政府还贷公路”模式,转为政府发债修路的“政府债务性公路”模式。2013年版的征求意见稿引起争议的“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兜底条款”,也会在新版征求意见稿中作出调整。
  收费公路建设维护资金筹集模式要改变了?如果这个信息属实,那么意味着资金来源将更加透明。
  以前的“政府还贷公路”,是由地方政府向银行贷款来修建,之后收费还贷,动辄几十年,也许还会延长。贷款多少、利息多少、中间的管理维修成本多少、人员费用多少,全凭建设管理者单方面说了算,缴费使用道路的司机,往往难以获得明白的财务信息。其实,这也就是公路收费是否合理、延长收费年限是否合规这类争议的根源。
  如果能改为“政府债务性公路”,则是由政府靠发行地方性债券来获取资金。这有赖于去年通过的《预算法》授予的权限,也就是说,以《预算法》为依托,民间资金可通过购买地方债券的方式参与到公路的建设与经营之中,甚至可能对收费公路的经营者进行取舍。
  所以说,透明不仅仅是使用者的要求,也将变成投资者的要求,更是建路、修路、管路的必要条件。一个地方想发展经济必须要建设公路,而获取资金,则必须得透明。同样,足够的透明也会解决另一个老大难问题:公路收费年限。所谓“适当延长收费年限”,应该放在透明的背景下才能实施,否则极易被公众理解为暴利与敛财。筹资方式的改变,财务透明的实现,都有助于解决争议与争论,也可以避免一些既得利益者以各种借口去“维持现状”。
  当然,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筹资方式,并不是一纸条例的改变就能完全实现的,它还需要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其最关键的部分,就是如何吸引投资者、吸引社会资金。利益给得多了,有利于吸引投资,但会给道路的使用者造成负担,从长远看不利于经济发展;利益给得少了,在吸引资金方面又没有优势。这个时候,就要求政府部门想办法,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解决这个矛盾,前提条件也是透明,透明了才有说服力,才有公正,也才能让链条上的各个阶层都接受。
  所以说,收费公路的“出口”就是透明。改来改去,万变不离其宗,就是为了透明。透明了,一切都有解决的可能,不透明,则任何方向都会变成死胡同。在交通上,无论是官员还是经营者,都该逐步学会记透明账、做透明事、讲透明的道理,过去一些习性该改变了,因为交通是最彻底的服务,不能对公众武断、高高在上。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黄三角早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