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将建立企业资金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每周五上报企业资金风险信息
2015年06月1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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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0日讯(记者 宋贝贝) 为积极有效防范企业资金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东营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企业资金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建立监测预警网络,明确监测范围与内容,明确自7月起,各县区每周五将本县区企业资金风险监测信息报市金融办。
通知要求,市级建立企业资金风险监测预警网络,由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企业资金风险监测预警网络,明确网络牵头单位和有关成员单位,与市级网络畅通联系渠道,加强沟通衔接。
通知明确了企业资金风险监测的范围与内容。主要对全市重点农业、工业和商贸流通业企业资金风险进行监测,各县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大监测范围。监测内容包括,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及使用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资金情况;核准、备案的新上项目情况;资产负债率、两金占用率及销售收入、利润情况;涉及高额民间借贷纠纷及涉嫌经济犯罪情况;登记注册及变更情况;因欠薪、劳资及债务纠纷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上访事件情况;民商诉讼案件情况;欠缴3个月以上电费、水费情况;担保、欠息、贷款逾期情况;其他有关情况。
通知规定,自2015年7月起,各县区要在每周星期五将本县区企业资金风险监测信息报市金融办,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形成企业资金风险报告并填写企业资金风险信息监测表一起报送;如未发现异常情况,要进行“零报告”。遇有特殊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企业资金风险报告要对有关企业逐个进行分析研判,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风险分析、应对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此外,要强化信息研判和预警。市金融办要加强信息汇总整理,及时会同市网络成员单位对企业资金风险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情况报告报市政府。对可能引发企业资金风险事件的,及时按规定发布预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努力预防事件发生。必要时,启动有关预案进行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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