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观众”盛行背后的双重伤害
2015年06月1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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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平均每天有超过5000名职业观众坐在全市的二三十个录影棚里,鼓掌、欢呼、大笑、流泪,然后在电视节目录制结束后拿钱走人。节目组每请一位观众平均花费100元左右,据此计算,2014年北京的职业观众市场规模约1.8亿元。上海的情况与此类似。北京和上海的职业观众并不都是散户,高校、企业工会和旅行社也在向节目组打包输送观众。
有人认为,“职业观众”有其存在价值,很多节目尤其是新节目需他们捧场,电视台特意挑选一些表现欲强、表情卖力的观众制造气氛,无可厚非。
但在我看来,“职业观众”具有双重伤害性。一方面,找“职业观众”当“托儿”,伤害荧屏前的观众。与普通观众不同,“职业观众”有报酬可拿,且收入和其现场表现成正比,这就注定他们要完全听命于节目组安排,进行“哭泣”、“陶醉”、“欢呼雀跃”等表演,而不是真实呈现内心。这种虚伪的表演,对其他观众就是一种欺骗,当荧屏前观众也跟着他们为某个选手或陶醉或恸哭,是不是“很傻很天真”?
另一方面,伤害节目的生命力。相亲、选秀等真人秀节目最重要的特征是真实,当“职业观众”靠眼泪煽情,靠表演烘托气氛,还有何真实性可言?失去公信力的节目,还能留住观众吗?
总之,找“职业观众”当“托儿”的做法需摒弃。不加节制地使用“职业观众”煽情或造势,妄图提升收视率,手法较老套,效果很拙劣,抛弃了传媒应具有的诚信、责任等社会良知,助长了荧屏上的炒作、造假、煽情、作秀之风,理当摒弃。事实上,节目质量好坏,场外观众才有最终的评判权,与其将现场“职业观众”当拯救收视率的“救命稻草”,不如苦练内功做好节目,牢牢拴住掌握遥控板的观众,使之与自己“同悲喜共命运”。
(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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