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了一头驴,坐了半年牢伙计,你这是图啥呢?!
2015年05月05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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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张营营 闫晓辉) 刘某是东营区某村村民,在闲逛时瞅见路边一头驴竟然起了贪心,便将驴偷偷牵走,本以为得了便宜,没成想卖驴时被人识破。近日,东营区法院审结了这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刘某获刑六个月。
  2013年12月16日下午,刘某在村中的街道上闲逛,无意中发现了一头拉着地排车的驴拴在路边电线杆上,周边无人看守,刘某见状,内心竟然萌生了顺手牵驴的想法。刘某瞅了一下四周看没人靠近,便赶紧将驴的嘴用绳子勒住,然后急匆匆地将驴子牵回了家。几天后,刘某将驴牵到一家驴肉馆,打算将偷来的驴子卖掉变现赚点钱花花。
  令刘某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驴肉馆的老板王某见刘某牵来的驴长得挺“壮实”便打算买入,可仔细打量一番,王某觉得眼前这驴看着眼熟,好像是前段时间他当初帮朋友程某购买的驴。店老板王某起了疑心后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先将刘某稳住,去隐蔽处打电话给朋友程某,果然,朋友程某前几天驴子被盗,程某得知消息后也赶到了驴肉馆。很快,王某和赶到现场的朋友程某合伙将刘某扭送到公安机关。
  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刘某想扮成渔民出逃,结果被边防民警识破,将其抓获归案。刘某归案后悔不当初,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6200元。东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规,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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