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公安局邢科所通过国家认可委评审,为全国首家
足不出院就能做鉴定可实现案件零口供告破
本报记者崔立慧通讯员卢明隋江涛李美杰
2015年04月22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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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技人员在做DNA检验。
     近日,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刑科所)顺利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现场评审。据了解,本次刑科所申请的7类9个认可项目全部通过实验室现场评审,该所推荐的5名授权签字人资格能力也予以确认。至此,滨海公安局刑科所率先在全国行业公安机关通过了国家认可委组织的专家现场评审。

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评审 鉴定文书“一次出具,全球认可”
  滨海公安局刑科所改造建设工程始于2010年,并于2012年10月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是集办案、鉴定、科研和业务指导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滨海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刑科所的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赵永生局长多次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在实验环境建设上,先后投入1500万元,建成了4500平方米的标准化实验室。在仪器设备引进上,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原则,先后采购了价值2000余万元的先进设备,配置2套DNA测序仪、扫描电镜能谱仪、傅立叶红外显微镜、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枪弹测速仪、3D显微镜、全电动比对显微镜、CCD无损检验系统、激光搜索仪、车架号码无损检验仪、模糊图像处理系统、电子物证取证塔、高速硬盘复制机等一批高精尖仪器设备。在人员配备上,刑科所现有技术人员23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5名,中级技术职称11名,初级技术职称7名。
  目前,刑科所形成了法医、DNA、痕迹检验、理化检验、文件检验、影像技术、电子物证检验、警犬技术等七大专业相互支撑的物证鉴定工作体系,是山东省“机构设置健全、专业配置齐全、队伍梯队合理、技术管理高效、基础设施完善、装备建设先进”的物证鉴定单位。
  “实验室国家认可,是由国家授权的唯一的权威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依据ISO17025国际通用认可准则,对实验室的管理和检测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国家认可,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也是提高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在国际法庭科学领域地位的需要,更是加强质量控制,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刑事科学技术水平的必由之路。”滨海公安局副局长孙宏光介绍,“通过国家认可的实验室,表明在人员、设施和环境、设备、测量的溯源性等技术要求方面均已达到国际标准,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文书获得国际协议集团成员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互认。”
  滨海公安局刑科所这次选择认可法医鉴定、DNA检验、理化检验、痕迹检验和电子物证检验5个专业9个鉴定项目,主要是从油田生产区、生活区和办公区发生的刑事案件特点考虑,服务油田,服务民生,能够为滨海公安局承担的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和诉讼提供技术支持。“我局刑科所通过国家认可委组织的专家现场评审,在全国行业公安机关是第一家,这标志着滨海公安局刑科所实验室整体能力得到国家认可,检验鉴定规范化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省公安厅专门发来贺电表示祝贺。”说话时,孙宏光副局长脸上始终洋溢着笑容。
刑事技术提供有力支撑 每年受理检验鉴定600余份
  近年来,滨海公安局始终把刑事技术工作置于优先发展地位,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强力推进,成效显著。目前,滨海刑事技术工作已形成完善的双层架构勘验体系,建立了顺畅的工作机制,刑事技术在侦查破案、打击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2013年发生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刑科所技术人员通过扫描电镜能谱仪,在铜质锁芯弹子上检测出了某金属元素,从而判断出被害人房门是被外人使用工具打开的,这为快速侦破案件提供了极为有力的线索和支持,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使用该技术协助破案。
  在2014年6月份发生的一起抢劫案中,刑科所痕检技术员在碎玻璃上提取到作案人员遗留下的一枚清晰指纹,DNA技术员在一块碎玻璃上的米粒大小的暗红色可疑斑迹上检出1名作案人员的DNA,为这起案件的侦办提供了科学、扎实的证据支撑。
  2014年1月,在系列入室盗窃保险柜案件中,刑科所技术人员立足现场,对现场提取的撬压痕迹利用全电动比对显微镜反复比对,与缴获的撬棍认定统一,遗留微量物证经理化扫描电镜检验认定统一。据此,检察院对办案单位提供的有力证据表示支持,在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零口供批捕。
  滨海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科科长万年星向记者介绍,目前刑科所每年受理检验鉴定600余份,准确率达到100%;勘查现场110余起,重特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率实现100%;违法犯罪人员DNA信息系统数据总量6000余份;每年利用各类刑事科学技术直接破案500余起。在2011至2014年全国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中,满意率均为100%。其中,2014年,滨海公安局共立刑事案件3700余起,录入现场勘查系统3400余起,录入现场痕迹物证1700余起,串并案件比中嫌疑人58起,DNA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2580人份,受理检验鉴定500余起,检验各类痕迹物证6000余份,出具鉴定文书253份,利用刑事技术直接破案95起。

  过去一年跑省厅几十趟
现在可以自己做鉴定

  2012年以前,刑科所位于滨海公安局院内,面积只有400多平方米,拥有设备价值不足100万元,条件和环境都十分简陋。
  “刑事技术检验,条件要求十分苛刻,温度、湿度、风速等环境因素即使有一点偏差,也可能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当时的实验室环境,根本达不到高精尖仪器的存放保养要求,更别说做一些高级别的检验鉴定了。”万年星告诉记者,“那时每次到公安部、省公安厅以及其他科研院所,看到人家拥有的先进设备以及开展的工作,心里羡慕得很,也着急得很。”
  “自己没有条件进行检测,拿到检材就得往省厅物证鉴定中心送,一年至少得跑济南四五十趟。各地市往省厅送检的人又多,有时候等候排队检测就得一个多星期。一次送检至少需要两名正式民警,连吃带住,一年下来确实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自新的刑科所启用以来,我们每年去省厅送检的次数就很少了,2014年,我们只去送检了一次,绝大部分检测我们自己都能做了。”刑侦支队技术科副科长刘利滨依然清晰记得,当年处理一起系列杀人案时,每得到一份检材,都要跑一趟济南进行DNA检测,前前后后不知跑了多少趟,有时累得连喝口水的力气都没有。
  如今,在刑科所,足不出院就能完成各项检验,极大方便了前来送检的民警。“比如说提取20个嫌疑人的DNA样本进行化验,过去需要到省公安厅检测,最快也需要十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我们自己检测的话,加个班两天两夜就能全部检测出来。再比如百城禁毒会战,过去我们没有理化仪器没有设备,即使拿到一袋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都得去省厅送检才能确定。现在所有检材,我们自己检测,极大缩短了检测时间,提高了检测效率,为我局夺取百城禁毒会战全面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万年星自豪地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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