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质监局开展2017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
自主品牌也能“出人头地”
2017年07月0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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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6日讯(记者 徐文君 通讯员 曲耀朋) 6日,记者获悉,为了加强品牌建设,夯实质量和品牌建设基础,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近日,东营区质监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品牌价值评价。
  据了解,按照文件要求,2017年品牌价值评价包括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旅游区域品牌。其中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主要面向我国具有产业优势、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较高、品牌建设基础较好、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行业,涵盖了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自主创新品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中华老字号品牌主要面向历史悠久的老字号企业;旅游区域品牌主要面向旅游目的地。
  申请参加评价的品牌应具有较强的市场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平均值达到6000万元人民币(农业)、1亿元人民币(制造业)、8000万元人民币(服务业)。其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依据ISO10668、《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品牌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以及其他品牌评价相关标准。
  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品牌或者产品品牌。其中,企业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品牌;产品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的某一类产品为主体的品牌,其评价指标只包括该产品所对应的相关数据。自主创新品牌应在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方面表现突出,且成长很快,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平均值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侧重于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培育提升空间的中小企业。中华老字号品牌应是商务部评定的中华老字号。旅游区域品牌应是获得有关部委认定的旅游目的地。
  品牌价值评价是质检总局委托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开展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作为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重要活动载体,既是我国新时期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新举措,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对于总结企业品牌建设成效、宣传优秀自主品牌、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东营区质监局将严格按照评价范围和对象开展此项工作,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并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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