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砸碎的不是玻璃 而是我们的公德心
2016年08月25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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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路是西城一条主要道路,交通繁忙,相关部门在2012年设置了两座过街天桥。既方便了市民安全通过济南路,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市的形象。而两座天桥建成至今不到4年的时间里,诸多不文明行为也让这两座济南路上“标志”很受伤。同样黄河路的公交站牌也遭遇了过街天桥玻璃同样的命运。
  济南路中心医院人行天桥,建成时间不长,就被发现桥侧玻璃发生破损。更受伤的则是济南路与西四路天桥,从建成之初就被市民形容成“西城观光走廊”的天桥,地胶被损坏、电动扶梯因故运行时间不长即“罢工”……这次又一次遇到了桥栏杆玻璃莫名破碎,所幸未因此而造成过往行人的安全事故。好好的一座桥,它方便了我们市民,而我们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却让它很受伤。公交站牌的玻璃同样也是,现代化的公交站牌映衬出我们城市的高硬件水平,而一地的玻璃渣却被这美丽之外的一点不文明映衬得格外刺眼。
  那些击碎玻璃的黑手,可能是一时心中激愤,但是这种发泄方式却侵害了整个社会公众的利益。我们的市民应该有一个城市主人翁意识,我们每一位公民不仅有保护我们公共的城市财产的责任和义务,更不能肆意破坏公共设施,破碎的不是玻璃,而是我们的公德心。
  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我们普通市民的公德意识,我们公众也应该不只把城市的美停留在嘴上,这份爱护公共设施的心,才是我们更应该具备的一分道德,爱护公共设施,不但人人有责,还需要人人监督。
  本报记者 段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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