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快车道
本报记者解岩
2016年08月08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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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1日,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了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对东营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8月5日,东营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有关事项进行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2016年3月份,东营市法制办进行安排部署,开展《方案》的调研起草工作,结合东营市实际,多次修改完善,并广泛征求市直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8月1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方案》。
  《方案》明确了东营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要求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东营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同时,《方案》明确了七条衡量标准,即: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方案》的出台,标志着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换挡提速的快车道,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方案》既是对东营市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总结,也是对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创新,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主要有突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出改革导向、体现本市特色、加强党的领导四大特点。《方案》共分三个部分,依次提出了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根据东营市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按照行政权力运行轨迹,《方案》依次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七个方面任务共47项具体措施,每个方面的任务都规定了具体目标和实现举措,努力做到可细化、可操作、可落实、可评价。
  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方面,《方案》要求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抓好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明确责任主体,将方案落到实处,推动《方案》落地生根。
  根据《方案》,各项工作任务除《方案》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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