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养殖用海项目免缴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资金
2016年06月20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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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徐文君) 近日,东营市下发规定,只要是在东营市管辖海域内的养殖用海项目,免缴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资金,这将有效降低海水养殖业投资成本,推动东营市“海上粮仓”建设。
  据工作人员介绍,3月1日正式实施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中指出,海洋生态损失补偿是指用海者履行海洋资源有偿使用责任,对因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资源价值损失进行资金补偿。
  不过,结合东营市实际情况,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行文下发了《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免缴海洋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规定,东营市管辖海域内的养殖用海项目免缴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资金,将有效降低海水养殖业投资成本,鼓励海水养殖业发展,推动东营市“海上粮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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