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有风险问题商品难维权
2016年01月22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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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徐文君 通讯员 庄严) 年关购置年货,部分市民想通过电视购物,东营市12315工作人员提醒,曾有市民投诉电视购物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想退却联系不到商家的情况,电视购物需谨慎。
日前,王女士发现某电视购物频道正在售卖一款浇花用的水管,便打电话订购了该款水管,但收到货付完钱后却发现商品跟商家宣传的并不一致,且跟自家水龙头无法匹配,王女士便联系准备退货,商家当时同意王女士的要求,但一个月后仍未处理。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向12315进行投诉。
市民陈女士也有类似遭遇。据东营市12315工作人员介绍,近日,陈女士看电视时发现一商家正在售卖一款治疗青春痘的产品,并称产品的治疗效果非常好,正有所需的她便打电话购买了一份,但收货后使用了一段时间,却没有任何有效果。陈女士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遂向该电视购物频道打电话申请退货,但是却迟迟没有等到工作人员的回复,故陈女士只得向12315进行投诉。
东营市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电视购物时要理性消费,提前咨询专业人士或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切勿图便宜,以免上当受骗。
在购物过程中一定要确认是哪家电视台播出,核实经营者的销售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有条件的情况下保留广告内容,并留好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日后产生消费纠纷时可以通过证据维权。
在收到货物时查看商品有无基本的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如果发现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时,应第一时间和商家进行交涉。发现有破损、瑕疵,应该当场拒收,并留好证据,可要求快递部门作证。当商家对于消费者合理合法的要求不易处理时,应及时向被诉方所在地的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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