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就好好开,别长歪心眼儿
本报记者杨玉龙通讯员程英杰李扬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虽然有越来越多的人拿到了驾照,但开车上路仍要慎之又慎。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据统计,中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50万起,死亡人数超过10万,稳居世界第一,每五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每一分钟就有一人致残……
事故致人死亡逃逸
民警凭碎片18小时追凶
近日,南二路铁路口处一辆电动车被撞,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逃逸。民警通过车辆碎片,经过18小时将肇事车辆揪出。
据了解,8月2日晚9点半,东营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南二路铁路口东侧,一辆轿车撞电动车后逃逸,电动车方受伤严重。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现场遍布电动车碎片,电动车车体受损严重,地面留有一滩血迹。此外,现场还掉落有疑似嫌疑车辆的白色反光镜,其余并未发现其他有效的线索。
民警在固定好各种证据后,立刻赶赴医院寻找伤者,了解事故情况。从受伤人员家属处了解到,受伤的一共三人,其中伤势最重的男性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民警立即对事发路段周边所有可能经过的卡口照片进行调取,经过初步筛选,总共调取符合要求的车辆数百余辆,民警逐一排查,发现一辆白色捷达轿车有重大嫌疑。
民警随即对车辆信息进行检索,联系了车辆所有人陈某。迫于压力,陈某到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供述了肇事逃逸的全部经过。仅仅过了18小时,该案件便成功告破。
经查实,事发当晚陈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南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二路铁道东侧处时,与同向行驶至此处的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相撞,致高某受伤,后陈某驾车与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张某及电动自行车乘车人高某受伤,随后陈某驾车逃逸,而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驾“内燃观光车”被查
车辆原是非法改装车
10日,在东营港,交警部门在人流车流繁多的路口查处了一起酒驾内燃观光车案件。
10日上午,东营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港城路执勤时,发现了一辆内燃观光车。该车悬挂着“内燃观光车”的非正规车牌,车尾部竟然“隐藏”着排气管。民警拦停该车后,打开引擎盖,可以看到该车发动机上印有“长安”的标志。
随后,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但司机郑某却声称什么都没有,且满身酒气,说这辆车是去年他从外地买来,当时销售人员称这种车是“内燃观光车”,不需要驾驶证和上车牌就能上路行驶,于是他买了一辆。经检测,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9mg/100ml,系醉酒驾驶。
经民警仔细观察,该车右前车门下方有机动车的详细信息,车后部有机动车排气筒,四个轮胎还有标志,明显是一辆机动车。但是该车的部分品牌标志被改装,机动车技术参数也被私自改装。车主这才道出实情,原来他并未考取驾驶证,为了逃避电子警察抓拍及检查,通过非法渠道买了一辆改装车。
民警介绍,驾驶此种车辆的多为中老年人,且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容易导致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未配押运员,企业被罚万元
记者从东营交警直属四大队获悉,为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维护港区良好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8月6日,大队查处一起危化品运输车违法案件,因未配备押运员,企业被开具万元罚单。
据了解,8月6日晚6点20分左右,在港城路与东港路路口南300米处,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牵引车没有配备押运员,被执勤民警查扣。民警介绍,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8月7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所属的神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