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夫妻签署遗体(角膜)和器官捐献意愿书
“不为别的,就想做点有意义的事”
2015年06月1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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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聂潇潇) 6月10日,家住广饶县石村镇的曹洪祥先生和妻子一起来到东营市红十字会,签署了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和器官捐献登记表,夫妻俩共同成为捐献遗体(角膜)和器官志愿者。
  曹洪祥和妻子王凤英是广饶县石村镇的村民,曹洪祥今年46岁,是一名高空作业者,平时随着装修公司东奔西跑,王凤英48岁,本来在企业打工,为了照顾即将升高中的儿子刚刚辞掉工作。两口子文化程度不高,遗体(角膜)和器官捐献的消息是在偶尔跟村民的聊天中听来的。
  “原先从电视上知道人的遗体可以捐献给国家,把器官移植给那些需要的人,但自己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王凤英说,“那天听邻居们聊天说起来,遗体捐献是件积德的事儿,能给国家做贡献,也相当于延续自己的生命,我们老百姓不能为国家做什么,这件事就当做贡献了。”
  王凤英跟丈夫说出了捐献遗体(角膜)和器官的想法,没想到曹洪祥非常支持,而且打算要陪妻子一起捐献。可问题是村民们对这种事只是一提而已,谁也不知道要如何捐献,该由哪个政府部门负责。王凤英没有放弃,拨打114电话查询到负责单位的电话,又通过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咨询了需要准备的资料及捐献遗体(角膜)和器官流程。
  6月10日,曹洪祥和王凤英来到东营市红十字会,在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和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个过程需要直系家属签字同意,可儿子才16岁属于未成年人,不能签字,所以我跟丈夫是互签的,等到死亡后,再由儿子签同意书。”
  王凤英告诉记者,遗体(角膜)和器官的事情除了儿子,对谁都没说,就连双方父母也不知道。“包括亲戚邻居,也都没告诉他们,什么也不为,只是想做点有意义的事。”王凤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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