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食品将抽检3827批次,肉、乳、酒类等一个都不能少
构筑食品安全“防护墙”
2015年06月1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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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食药局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对抽样食物进行检测。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段学虎) 日前,记者从东营市食安办获悉,市食安办会同市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盐务局等部门制定了《全市201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以下简称《计划》)。2015年东营市直各有关监管部门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食用油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年度抽检批次3837批,比2014年计划增长了36.8%,重点品种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其中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计划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抽检蔬菜、水产品、林果产品、畜产品等食用农产品1684批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计划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抽检肉及肉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酒类及饮料、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1876批次,市卫生计生委监测本地种植市售蔬菜、水果、水产品、调味品、肉制品265批次。
  《计划》主要针对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突出、隐患较大、风险较高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结合今年开展的“治理餐桌污染·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确定重点品种和项目。另外,为客观评价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及监管工作情况,市食安办首次计划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监测工作,通过科学设定评价性监测品种、项目,统一抽样规则和检验标准,随机确定抽样区域和场所,并兼顾人口、产业状况和产品季节性特点,确保对各县区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客观、结果公正。
  同时,对《计划》的组织实施提出了严格要求,依法开展监督抽检,确保抽样程序合法、样品布点科学随机、抽检样品具有科学性和代表性、检验过程规范可控、检验数据真实准确公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抽检结果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依法组织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应当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加强抽检信息共享,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市食安办,并通报市直有关部门,监督抽检结果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互认共享。各监管部门应及时公示抽检结果,发布预警信息。此外,适时安排应急监督抽检,对于市政府临时性工作部署、专项整治、举报投诉、舆情监测发现、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等,需要开展的应急监督抽检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及时调整监督抽检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对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截至5月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组织市级及以上抽检各类1436批次。其中,蔬菜及蔬菜制品179批次,调味品168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126批次,肉及肉制品126批次,酒类及饮料96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92批次,餐饮食品(包括餐饮自制食品、餐饮具等)61批次、豆制品54批次、食用油及其制品41批次,保健食品40批次,其他类产品453批次。其中439批次已出检验结果,共检出不合格食品21批次,其余批次检验正在进行。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发布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程序》,对市级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发布工作的方式、内容、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客观、公正的向社会公众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对检验完成的市级抽检结果均及时通过市局网站进行了公示,现已公布了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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