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配备押运人员一危化品运输车被开万元罚单
2015年05月1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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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10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赵艳芳 荆曰轩) 5月6日中午,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重型半挂车进入执勤民警视线。在民警要求其出示车辆手续时,发现该车未按规定配备押运员,结果驾驶员领到了高达一万元的罚单。
为进一步推进“七类重点车辆、七种重点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河口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中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控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
5月6日中午,在S312交通安全检查站检查过往车辆时,一辆由东向西运输汽油的重型半挂车辆进入执勤民警视线。在民警要求其出示车辆手续时,发现该车未配备押运员,执勤民警迅速将其查扣。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民警对这辆存在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行为的车辆,依法作出1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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