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成为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
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
2015年03月2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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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3日讯(记者 聂金刚 通讯员 王洪国) 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下文,经专家评审,广饶县和广饶县大王镇等19个城市(镇),被确定为全省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近年来,广饶县坚持以新型城镇化统领全局,以城镇规划建设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2014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3.7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1.29%。
广饶县作为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试点总体目标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入手,形成完善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通过创新探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经验。到2017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到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7.5%。
广饶县开展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区域统筹发展,实现城乡规划布局一体化;统筹推进基础配套,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统筹产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一体化;坚持均等化发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实现城乡居民居住管理一体化;坚持环境优先,实现生态环保一体化;加强各类人员管理,实现社会管理的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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