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
东营市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意见
2014年10月1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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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宋贝贝)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日前,东营市制定出台了《中共东营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细化分解党委主体责任,明确纪委的8项监督责任等。
  据悉,《意见》细化分解党委主体责任,夯实主体责任。《意见》将党委主体责任分解为党委领导班子、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及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次的内容。其中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选好用好干部、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源头治理、支持配合上级巡视等9个方面的内容;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包括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等3个方面的内容,这样便建立了分工明确、界限清晰、指导性强的主体责任体系。
  结合有关规定,东营市围绕主责主业,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纪委的8项监督责任,即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派驻巡查,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为确保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意见》明确要求健全完善5项机制、13项制度,主要包括以实行定期研究分析、执行报告请示、开展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组织领导机制,以建立责任清单、严格目标管理、实行“签字背书”为主要内容的责任落实机制,以实行谈话提醒、深化廉政约谈为主要内容的廉政谈话机制,以建立年度报告、完善述责述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履职报告机制,以建立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督导考核机制,有效建立了层层传导压力、步步落实责任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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