昼伏空置商铺,夜出盗窃财物
男子盗窃六千余元获刑罚
2014年07月2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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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王超) 大白天溜进商场空置店铺内“隐身”,到了晚上夜深人静之时再出来伺机盗窃其他商铺内的财物。日前,东营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被告人王某平日里游手好闲,没有什么正经工作,因为手头紧,王某便打算通过盗窃手段来弄点钱花花。今年3月22日下午4时许,打定主意后,王某窜至济南路某服装城,躲藏进二楼一空置店铺内,伺机晚上实施盗窃。当晚7时许,感觉人已不多,时机已到,王某从藏身的空置店铺内走出,窜至商场负一层,对多家商铺实施盗窃,盗窃现金共计2000余元。
  商场盗窃得手后,尝到“甜头”的王某并未收手,再加上盗窃得来的2000余元现金早已被他挥霍一空,遂决定再干一票。没过多久,他将“第三只手”伸到了学校里面,4月7日晚上9时许,王某窜至东营区某街道幼儿园,撬窗进入教学楼一楼办公室内,盗窃台式电脑两台。经鉴定,两台电脑共计价值4372元。 
  就在王某盗窃财物得手后,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迅速对案件展开了调查,4月15日,滨海公安局民警在淄博路一家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王某抓获。归案后,王某供述了其在商场与幼儿园盗窃的犯罪事实。
  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共财物,价值637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相关法规,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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