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发放
东营获生态补偿奖励156万元
2014年07月2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李立红) 23日上午,山东省发放第二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东营获156万元。上半年,东营共获得449万元“气质”补偿金。
今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鲁政办字[2014]27号),对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对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补偿,补偿资金一个季度一公开。
记者了解到,东营市环保局将今年确定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年”,实施119个重点环保项目提升环境质量,其中有69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目前,部分项目已经完工或正在顺利推进。市环保局以重点治理PM10和PM2.5为切入点,严控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并实施区域禁行。同时,推进燃煤电厂、石化企业的脱硫脱硝建设工作,加大畜禽养殖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前六个月,东营市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平均浓度同比均有所改善,且改善幅度较明显。
据悉,2014年第二季度,省级财政共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500万元。全省12个市因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获得省级财政给予的生态补偿资金,而青岛、枣庄、烟台、莱芜、临沂等5个城市因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需向省级财政缴纳生态补偿资金。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省级财政共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8529万元,东营共获得449万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