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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意的乐趣

  • 2014年06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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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晓庚

  一个网友的博客上有句话“把文字养在心里”,后来她成了一位小有名气的散文家,文字经常见诸各类美文杂志。她的文字淡雅温和,仿佛江上的清风。还有业内的一位老师曾对我耳提面命“留白的妙处”,他的文字简洁明了,寥寥数笔,人物就跃然纸上,仿佛国画里的白描人物。
  而我呢,既做不到那么不食人间烟火的空灵,也没有什么无可派遣的痛苦需要文字来承载,更不曾有什么宏大的写作计划,发誓要写尽人间故事。我就像大多数文学爱好者一样,写东西完全没有章法。兴之所至,也许会对着某一样东西发半天呆,然后随手扯下一张纸胡划拉一气;也许某个灵感落到纸上后,却突然没了思路断了电,干巴巴的放上几个月后被扔进废纸篓。有时也不可避免地写一些应景或违心的文字,为一些微不足道的稿费或奖励而憋得满脸通红;甚至有一段时间,由于工作的缘故,没有宣传任务就不知道该写点什么,写作简直成了一种痛苦不堪的折磨。
  也曾经为自己的这种写作状态感到苦恼,订过目标,制过计划,但不出几天就会故态萌发。一个对文字还有几分感情的人,怎么能够这样呢?这样的散漫、不思进取,这样的不纯粹、不虔诚!
  有一天,看到不满十岁的女儿在电视机前且歌且舞。歌是一首恶俗的动漫歌曲,舞是完全不着调的手舞足蹈,加上毫无节奏感的摇摇扭扭,看的我连连摇头,孩子却自得其乐。
  我忍不住评价了一句:“跳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孩子说:“我高兴啊!”
  “当初要是学一学舞蹈,有几分功底,现在就不会跳得这么难看了。”我又说。
  “可那样我不高兴啊!”
  就这么简单的回答,让我半天说不出话来。
  是啊,唱歌跳舞,本来就是从前人们一种率性而为的娱乐,只不过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加入了许多人为的框架和评价性的东西。一个人唱歌跳舞,本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快乐,为什么非要以此来取悦别人呢?
  小时候,我们都是天生的歌舞家,快乐可以用没有任何意义的嗯嗯啊啊来表示,偶尔也会哼唱一些自成曲调的片段,不属于任何现有的乐曲,完全发自内心;而长大之后的我们,却丧失了这种即兴而为的本能。和别人一起乐,才叫乐,唱别人喜欢的歌,才叫歌。
  如果可以摈弃那些所谓的目的,为了单纯的快乐而写作,我们的文字可能不会那么生涩、那么枯燥甚至狰狞。推而广之,世间的一切莫不如此。
  可是,这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做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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