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国税局坚持
进户执法管理四原则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2014年05月30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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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9日讯(记者 王志刚 通讯员 房云生 刘玉河) 东营市国税局经过广泛调研分析和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东营市国家税务局进户执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使便民办税的春风润泽广大纳税人。该局在进户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进户执法管理四原则,切实减轻纳税人税务检查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纳税人反映突出的办税负担重问题。
避免重复原则。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只能安排一次进户实施税务稽查、纳税评估或税务审计;对同一纳税人实施实地核查、反避税调查、日常检查时,同一事项不得重复进户。
事前审批原则。所有需要进户执法的事项实行统筹安排、统一管理,由协调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未经审批一律不得进户。
上级优先原则。上级已安排的进户执法工作,下级按照要求执行。下级协调小组制定本级进户执法工作计划时,按照上级进户执法优先的原则,不论上级以何项目已安排进户执法计划的,本级不得以任何事由再安排进户执法。
稽查优先原则。同级国税机关不同部门对同一纳税人有多个进户执法项目的,按照稽查优先原则,由协调小组统一
协调各部门进户执法项目,依税务稽查、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的顺序确定主要执行部门,统一进户执法。
据悉,今年第二季度,该局按照进户执法工作管理程序,认真汇总、整合、审批各单位进户执法工作计划,进户执法户次明显较少,纳税人税务检查负担重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国税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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