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东营出台规定——
每村至少配备一名“辅导员”
2014年05月0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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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5日讯(记者 宋贝贝) 近日,记者从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了解到,为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按照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每个行政村(社区)有至少一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指导员)”的目标要求,东营市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行政村(社区)选聘文化管理员(指导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行政村(社区)选聘约2000名文化管理员(指导员)。
  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指导员)是指以自愿为原则、义务性为主的服务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文化管理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做好本行政村(社区)文化队伍的组建、辅导、培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负责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包括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图书室)、游艺活动室、培训教室、多功能室等功能室的管理、维护和免费开放;负责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固定资产的管理;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做好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以及文化市场管理和广播电视村村通;负责建立行政村(社区)文化工作业务档案,做好档案管理。
  本次选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县区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对选聘条件、程序、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在经过报名与推荐、考试与考核后,确定初选名单,在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意见》指出,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指导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原则。县区文化管理部门对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指导员)实行归口管理,负责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乡镇(街道)负责文化管理员(指导员)的选聘和日常管理工作;行政村(社区)文化管理员(指导员)在村居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据介绍,选聘工作将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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