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是病,得治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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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成成
欺瞒客户、霸王条款、吃完定金吃差价……这是人人耳熟能详的房产“黑中介”罪状。
据了解,房产中介还存在精装修不“精”、房屋质量缺陷、配套设施没有按最初承诺的实现等各个方面。中介诈骗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与无论是购买二手房产还是租房环节,大多数购房者和租户都会与中介“打交道”有关。黑中介俨然已成为楼市顽疾,不禁让人感叹:这病得治。
2011年4月1日,我国首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另据不完全统计,在2013年全国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中,各地共检查房地产中介结构48149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521起,取缔308家“房产黑中介”。
今天,在《办法》即将实施三周年之际、在“黑中介”俨然已经成为过街老鼠的今天,房产中介依然存在着发布假消息“钓”租客、冒充房主骗取中介费、当“二房东”卷走租金、设圈套收取看房费的情况,“黑中介”的手段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当然,不能否认的是,近年来,房地产中介市场快速发展,在合理配置住房资源、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上述问题依然突出。
这就要求消费者在于房产中介打交道的过程中,除了擦亮自己的双眼、仔细挑选有信誉的中介、在交易及验收过程中要足够的细心外,还得需要国家权力机构在房产中介的整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黑中介”是病,这真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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