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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消防宣传电动车防火
  • 2013年12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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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 聂金刚 通讯员 成志晓) 12月25日开始,东营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防火监督人员深入辖区,向居民宣传电动车防火知识,提醒居民注意防火。
  “电动车夜晚长时间充电,电瓶、充电器易发热,容易引发火灾,在楼道里充电更不安全。”27日,开发区大队宣传人员在金水农贸市场为居民仔细地讲解消防知识。最近一段时间,开发区消防宣传人员走进农贸市场、超市、主要街道、居民小区等场所,通过展示近期电动车火灾案例展板、发放《电动车消防安全小提示》等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开发区消防温馨提醒广大居民,电动车最好不要与自行车混合停放,不得在建筑物底层门厅、走道及楼梯间存放电动车,这些地方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导致火势扩散。电动车充电时尽量在通风散热条件较好的室外进行,以避免充电器过热,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充电线路应具备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充电,避免连续充电时间过长。平时充电器尽量不要放在电动车上,防止因路面颠簸而造成充电器内部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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