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3年12月13日
作者:
-
【PDF版】
|
|
|
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聂金刚 通讯员 成志晓) 12月12日,开发区消防大队深入开展对辖区使用、存储液氨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排查,要求企业负责人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强化企业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检查中,检查人员重点深入水产品加工企业的加工车间及冷库,对企业的液氨储罐的密闭性及定期的维护保养记录以及是否配备个人防护装备进行了细致地查看,对企业的液氨泵房、制冷机房等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进行了详细检查,对机房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值班记录是否健全进行了抽查。检查人员还针对企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每到一个企业,检查人员均要求企业突出重点部位的防范,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厂区涉及液氨使用的管道、阀门等重点防范部位进行排查,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与培训。同时检查人员还要求企业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企业要将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检查列入每日防火巡查内容,严禁带险带病作业。 此次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已责令企业及时整改消除,对存在火灾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涉氨企业,一律采取停产停业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