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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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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 崔立慧 通讯员 高钧) 20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经全面开始,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确保及时享受相关医疗保障权益。 据了解,东营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参保范围包含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市户籍人员。 个人缴费分为两档:一档是学生缴费标准为80元,二档是居民缴费标准为1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采用银行代收保费或所在学校、社区(村)代收代缴方式,缴费期限截至2013年12月25日,缴纳后可享受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东营市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的规定,城镇“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人)、农村五保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优抚对象不需缴费;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落户手续后,自动随父母获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格,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第二年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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