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3起交通肇事案 |
醉驾入刑两年84人入狱低学历和无业者超七成 |
文/片本报记者聂金刚 | |
- 201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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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人接受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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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下午,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3起交通肇事案件,东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组织了300余名审验驾驶员到现场旁听,接受警示教育。据悉,醉驾入刑以来,东营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88件,涉案人员中超过七成是低学历者和无业人员。 84人被判刑,其中一人为女性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确定为犯罪。截至2013年5月1日,东营区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88件88人,审结86件86人,其中判决84件84人,检察院撤诉2件2人,未结2件2人,收案数量仅次于盗窃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占同期案件数量的8.7%。 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忠华介绍,通过对两年来的案件分析,统计出了容易出现交通违法的人群。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的身份状况相对集中。已审结的86起案件中,被告绝大多数为男性,女性只有1人。从年龄结构上看,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22岁,以30-50周岁的群体为主,共有49人,占总数的56.7%。从文化程度上看,以小学和初中学历为主,共有66人,占总数的76.7%。从职业分布上看,以无业和务工人员为主,共有63人,占73.3%。 醉驾上路多在夜晚,被告人醉酒程度较高 记者了解到,案发原因以发生事故后报警查获为主。已审结的案件中,系发生事故后报警查获的有69件,占案件总数的80%。其中,被告人与他人发生碰撞事故而案发的有65件,被告人驾车自行摔倒或碰撞其他设施案发有4件。非事故查获的有15件,占20%。 被告人的醉酒程度较高,也是这些案件的一大特点。在已审结的案件中,酒精含量最高的被告人达378.96mg/100ml,最低的88.72mg/100ml。酒精含量在160mg-240mg/100ml的人数最多,有33人,占被告人总数的38.4%。 经过分析,危险驾驶案件夜晚发案率高。夜晚发案的有51件,占案件总数的68%,其中,晚上19时-23时这个时段的案发量最大,有45件,晚上23时之后案发的有10件,其余案件均在中午或下午发生。 法律意识差是主因,酒文化“帮倒忙” 东营区人民法院分析,目前,大部分驾驶人员主观认为醉酒驾驶仅是针对汽车,并不清楚同样适用于醉酒驾驶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另外,对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mg/100ml作为行政处罚和构罪标准的临界点不清楚。主观上对喝红酒、白酒、啤酒多少量就能达到酒精含量在80mg/100ml没有具体化的认识。同时,对醉酒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法律量刑也不够了解。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酒在社会交际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很多事也都喜欢拿到酒桌上办,不喝酒很多事办不成。传统“逢宴必酒、无酒不欢”的酒文化陋习,是导致醉驾案件多发的重要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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