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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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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孙一超) 被告人许某和王某闲来没事在网吧上网,看到学校被盗的帖子后,竟然心生邪念,经事先预谋后潜入东营市某中学盗窃学生财物。日前,东营区法院审理了这一起盗窃案。 据悉,许某和王某都曾在烟台富士康公司工作过,又因为是老乡的缘故,两人很快熟络起来,后来两人觉得做电脑生意赚钱便相约回到东营,合伙开了一家电脑专卖店。自开业后,电脑店的生意一直不尽如人意,两人的投资没有收回,生活也过得比较拮据。 2012年10月下旬一天,王某无聊之下在店内玩电脑浏览网页,登录东营某贴吧后发现一个东营市某中学曾被盗窃的帖子,这让王某动起了“歪脑筋”。很快,王某便和许某商量找个学校偷点东西,以解手头无钱的燃眉之急,许某听后也觉得这样来钱快,也想试一试。 两人一拍即合,当天便到某中学去踩点,观察附近地形,商量好潜入学校以及逃跑的路线。第二天晚上12点左右,许某和王某开车来到学校,将车停在学校东侧,两人步行至学校的铁栅栏处,从铁栅栏之间钻入学校里面,来到学校最北侧的一排教学楼,爬到没有防盗窗的二楼,通过开着的窗户进入到教学楼的一间教室内。两人翻找了该教室学生课桌内的物品,偷走学生的现金。而后两人从该教室的门出去进入教学楼的走廊,沿着走廊把所有没有锁窗户的教室都打开进去盗走了学生的现金及一部手机。2012年12月,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某和王某共盗窃学生4200元以及手机一部(价值320元)。两人归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返还学生被盗现金及手机并主动赔偿经济损失9000元。东营区法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许某和王某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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