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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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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安/文 谎报、瞒报类似事件一再重演,慢慢侵蚀的则是政府的公信力。在当前信息技术高度发达、信息来源多种多样的背景下,少数地方政府官员不应对“知情不报”抱有幻想。相反,如果隐情一旦曝光,极容易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 连日来,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而当地政府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做法更是成为公众质疑的焦点。如何防止公共事件演变成广大民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危机,似乎成了一些地方政府完不成的必修课。诸多案例所引发的深层思考,使得加快建设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政府,就显得格外必要和迫切。 纵观整个山西长治发生的苯胺泄漏事件,当地政府仍未摆脱先隐瞒、再狡辩、最终承认的“三部曲”怪圈。其中的核心要点,就是试图推卸应有的责任,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在泄露污染事件开始发生之时,当地政府采取的做法是隐瞒不报。本该两小时内报告,却被人为地拖延了5天。面对公众的纷纷质疑,当地有关部门又使出了狡辩手法,提出了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最后,在强大的舆论和上级政府的干预下,终于承认污染事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和处理不当。 目前,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已进入公共事件的高发期。特别是突发性的公共事件连年不断,层出不穷,对政府的应对能力形成了极大的挑战。因为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需要面对和解决很多的难题,包括对公共事件的确认、启动应急预案、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信息沟通和发布、危机监控、善后处置、恢复和重建、调查与评估等等。除此以外,公共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处置能力,成为评价当地政府官员行政能力的重要指标。而有些事件一旦处理不当,甚至会面临政绩被一票否决的窘境。在当前监督和问责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少数地方政府就不惜铤而走险,想尽办法隐瞒推诿,欺骗公众和舆论。这种拿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赌注的做法,必然会遭到广大民众的坚决反对。 事实上,近些年来,我国发生的针对地方政府行为不当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90年,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中,行政诉讼案件仅有13000件左右,到2000年,已经达到85000多件。而到2011年,更是飙升到136000多件,二十年间增长了10倍多。这其中,涉及公共卫生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的案例更是出现了持续上升的态势。自1993年有环境统计数据以来,我国已发生近3万起突发环境事件,其中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1000多起,突发环境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 然而,让人惊讶的是,我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尚不足二成。有学者经过统计发现,1998年到2002年这5年,中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了387起,只有25起被追究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2003年到2007年我国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90多起,被追究违法犯罪的仅12起。至于失职的政府官员,往往被摘掉乌纱帽后又很快复出。过低的违法违纪成本,也成了部分官员隐瞒不报的内在动力。 很显然,类似的事件一再重演,慢慢侵蚀的则是政府的公信力。在当前信息技术高度发达、信息来源多种多样的背景下,少数地方政府官员不应对知情不报抱有幻想。相反,如果隐情一旦曝光,极容易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而政府的公信力也就会随之大打折扣。 因此,政府在面对公共事件的时候,必须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最大限度地增加事件的透明度,以减少民众的恐慌和疑虑。也只有如此,才能增进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干扰和不必要的损失,才能实现维护公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的双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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