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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时”莫贪野味
  • 2012年12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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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超

  “秋风起,食野味”。秋冬季是传统进补季节,也成了捕捉、贩运、销售野生动物案件的高发季节。本报4日报道的东营市不少饭店打着“野味”的招牌来吸引顾客,更有摊贩在路边公然叫卖野生动物,而没有意识到这已属于非法行为。
  除了法律意识的淡薄,让这些商户敢于铤而走险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利益驱动,有人消费,便会有人提供服务,没有买卖,便会没有杀害,关键还是在于改变人们的观念。
  想必大家还记得2003年春天的“非典”劫难,这场令人闻风色变的疫病,其源头其实是来自野生的果子狸,可以说,如果我们的口腹之欲没有那么强烈,是可以避免这场造成全国恐慌的风波的。
  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一些人对平常的饮食感到乏味,从而追求一些偏怪的食物,更有甚者,则是纯粹为了摆阔、炫富而对价格昂贵的野味情有独钟。同时,很多人食用野生动物,无非是认为其味道鲜美,营养价值丰富。
  而其实从营养成分上看,即便是老百姓心中非常高贵的“熊掌”与猪蹄、牛蹄没有多大差别。更何况,在蛇、鸟、蛙、穿山甲等野生动物体内,普遍存在绦虫、原虫等寄生虫类,人们吃进体内后,极易诱发肺吸虫病、弓形虫病等疾病,轻者影响健康,重者危及生命。
  仅仅是为了面子或者所谓的营养,我们就可以罔顾野生动物的性命,甚至自己的健康和安全吗?但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近年来对环境保护、营养健康知识的普及日渐深入,捕捉杀戮野生动物的行为依然屡禁不绝。
  笔者认为,除了打击捕杀、走私、贩卖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外,很重要的一环就是斩断食用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通过对餐饮源头的强力监管,让人们无从食用野生动物,并在国民中树立一种观念:不吃野味也是保护野生动物。希望明年的秋风起时,不再是东营野生动物的劫难。
                (作者为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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