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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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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空白合同?
是指合同的正文部分留有空白,缺乏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空白合同多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但是合同内容中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留有空白,手持合同的一方可以任意填写空白内容的合同。
一般来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合意,合意就要有双方共同的认同性,但是空白合同不具有双方共同认同性,不属于有效合同。问题是,该合同上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很难辨别是否是一方当事人在签字盖章后补填的内容。所以签订空白合同后的风险非常大,尽可能的在自己签订的合同上不要留有空白项,如果迫不得已,需要留有证据,证明自己无法与对方达成合意,对方不允许自己完善合同内容。
2.签订空白合同有什么不利?
所谓空白合同,就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等内容不事先填写,却让劳动者在姓名处签名。如果签订空白合同,企业存在违法的行为,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想怎么填就怎么填,就是有利于企业的都写上去,可想而知,对于劳动者是非常不利的,任人宰割。
3.无效的合同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合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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