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查情况
27批次样品,7批次不合格
2017年03月10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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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9日讯(记者 徐文君) 9日,黄三角早报记者从东营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于2016年11月份对东营区、垦利区和利津县流通领域17家专卖店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共抽取样品27批次,经检验,20个批次商品合格,7个批次综合判定不合格,总体质量合格率为74.1%。
  据了解,本次抽查检验项目为最高车速、制动性能等。其中,6批次商品最高车速项目不合格,3批次制动性能项目不合格,1批次限速装置项目不合格。对本次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已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被抽检人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理,市工商局已经向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同类商品,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同时,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整车品牌,同时关注配置的关键零部件品牌,如电池、电机、充电器、控制器、轮胎、转刹把等,品牌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均有保障。除此之外,还要进行试骑行,感觉一下车辆的启动、加速、行驶、转弯是否平稳,操纵是否舒适,骑行是否轻便;检查刹车松紧度、车把灵活性、车轮活动性。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抽查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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