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常住人口不超过100万
城市紧凑布局,突出石油、滨海
2016年04月1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张园园)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东营是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我国重要的石油基地,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保护好黄河河口风貌和工业遗产,突出石油城市、滨海城市的风貌特色,注意完善石油生产输送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设施,强化安全防护要求。
  这份通知提出了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严格实施《总体规划》等要求。
  具体说来,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44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9.87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东营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规划显示,东营市将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水运、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
  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促进油田与城市设施共建共享。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注意完善石油生产输送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设施,强化安全防护要求。
  东营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保护好黄河河口风貌和工业遗产,突出石油城市、滨海城市的风貌特色。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黄三角早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