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打假,少点道德洁癖
2016年02月2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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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职业打假人的年龄横跨“50后”至“90后”。他们的江湖,以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为目标,以知假买假索赔挣钱为目的。他们追逐的,是“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甚至更高的利润。在今年的安徽省两会上有省人大代表认为“职业打假已经成了少数人通过知假买假牟取暴利的手段,偏离了初衷”。
点评:职业打假,道德上的争议且不论,至少在法律上是无懈可击的。法无禁止即可行,打假到底是为了公益还是为了牟利,都不是关键。何况,日常维权之难,更反证职业打假之必要。换言之,不以公益为目的,最终结果却未必有害于公共利益。
新闻背景:日前,保监会召开座谈会,要求以房养老试点城市进一步扩围。据悉,2015年3月,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推出,但截至2015年底,仅有29户38位老人完成投保手续。武汉试点两年,大多数老人还是难接受。
点评:“以房养老”在国外也不是主流,本就不该被寄予厚望。国内更面临房屋70年产权、楼市发展前景、传宗接代思维的限制,“以房养老”响应者寥寥再正常不过。养老,政府的归政府,个人的归个人,商业的归商业,过度依赖任何一方都不靠谱。
新闻背景:一男子乘坐地铁逃票被发现,企图逃走时将地铁工作人员推倒,致其当场晕倒。随后北京地铁官方微博发布事发过程,并“求众网友一起转发人肉”,引发热议。法制晚报记者获悉,被打员工仍住院观察。
点评:逃票打人,是道德问题,同样是法律问题。道德问题,道德批判即可;法律问题,司法处理即可;地铁方作为当事人,同样可以收集线索。但以官微“求人肉”,似乎又将官方微博当成泄愤工具,这在道德和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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