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人眼球,网络散布“偷孩子”谣言
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015年07月0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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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6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赵艳芳 荆曰轩)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偷孩子”的谣言肆虐,谣言版本也越来越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日前,河口公安分局就查处了一起利用网络散布“偷小孩”谣言的案件,违法人员丁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6月25日,百度贴吧河口吧和河口部分居民的QQ空间里,开始流传一则关于“河口有人偷小孩”的信息,短时间内引起众多居民关注,广大网友纷纷点击、留言并迅速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一定恐慌,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民警对近期接报警情况进行梳理,并与油田、周边县区公安机关沟通核实后,认定该“偷小孩”的信息为一则虚假信息,是一则近期在网络上流传较广的谣言。
  为防止谣言继续扩散,避免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和恐慌,河口公安分局第一时间正面发声,协调河口吧加精置顶,同时,组织广大民警、信息员、网络员在百度贴吧、QQ群、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澄清、辟谣。同时,组织基层民警深入社区、村庄、学校、等重点敏感单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进行宣传,消除群众心理疑惑。
  在加强舆论引导的同时,追查谣言来源、查处制造、散布谣言的工作也同步展开。经连续工作和缜密侦查,办案民警先后于6月25日和26日,依法传讯了散布和制造谣言的嫌疑人员李某和丁某。经查:李、丁二人分别从QQ空间中获知外地流传有偷小孩的不实信息后,未加求证核实便发布在网上。为博人眼球、引起关注,丁某更是凭个人主观臆断,加工制造出“110已经证实,河口有人偷小孩”的虚假信息在网上发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为教育和惩戒散布谣言行为,河口公安分局依法对丁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处罚,鉴于李某的行为情节较轻,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民警提醒市民,在好意提醒别人注意安全防范的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为了吸引他人注意而夸大其词,随意发布不负责任的信息。同时,对于未经官方核实的信息,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求证核实,千万不要先入为主,以讹传讹,以免引起社会恐慌。如果市民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或拨打110电话报警。民警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造谣和恶意传谣者,希望广大网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谣言,共同维护好良好的网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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