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为什么不怕“血的教训”
2015年07月0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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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5日早晨,在房山区京周路城关街道顾册村北,两辆同方向行驶的小客车发生接触后失控撞向路边公交车站,造成4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据多位目击者称,事发前两车曾存在“别车”情况。现在,两位司机已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拘。

  这是短短一周的时间里北京远郊区县发生的第二起严重车祸。7月2日早晨,在密云县太师屯镇枝子峪村,一辆小轿车逆行与公交车相撞,轿车上司机及两名乘车人死亡,另两名乘车人受伤。公交车上有十余名乘客磕伤。
  一次次车祸留下了一个个血的教训,但却仍然不足以“教训”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员。在现实交通中,随意变道、超速行驶、故意别车等情况屡有发生。
  从实践来看,闯红灯扣6分、酒驾入刑等法律法规出台后,对应的违章行为也明显减少,这说明,很多司机并不是“不懂法”,而是现行法律法规不足以让他们“敬畏”。
  不是每一次别车、超速都会酿成严重的事故,但每一次都为交通安全留下了隐患。所以,别再把“出没出事”当成衡量的标准,只要别车、超速,就不是“小事”,要尽可能地对每次违章严肃处理,让司机为自己的不守法付出高昂的成本,而不是仅仅付出200元以下罚款就能过关,这样的“教训”应该比看到别人出车祸来得更直接。
            (米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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