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遭“抢注”,为何家长埋单?
2014年12月1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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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身份证为基础的电子学籍,主要录入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信息。但是,家住陕西汉中市的单女士,却遭遇了孩子因为学籍号码与他人“抢注”,临近毕业无法注册学籍的情况。对此,城固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副科长高峰表示,此事超出了城固县教育部门的管辖范围,他们无能为力。
  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并试运行。该系统将为每名中小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跟随一生的学籍编号,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学生转学、升学等动态跟踪管理。
  也就是说,学籍号码遭他人“抢注”,意味着单女士孩子就没有学籍编号,将无法报名升入初中,甚至上不了学。面对如此“严重后果”,对于一个母亲来说,还有比这更闹心的吗?从另一方面说,单女士及孩子才是受害者。因此,孩子信息遭“抢注”后,城固县教体局让家长埋单,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键业务应用指南》规定,有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如果双方主管教育部门都认为本辖区内的学生信息无误且都核办通过,则需要两个学籍主管教育部门的共同上级进行问题学籍仲裁。由此进一步证明,主管教育部门不仅是“佐证、变更和删除”的主体,而且是向上级反映“问题学籍”的主体。也就是说,城固县教体局应主动与“抢注”学籍的另一方西安市教育主管部门联系解决此事。
  由此看来,单女士的孩子的“学籍编号”问题,并不是一道无解方程。之所以一年多得不到解决,显然不是城固县教体局“无能为力”,而是“有能不为”。
  关于孩子的事,城固县教体局即使有再多的理由和借口,都难逃失职之嫌。尤其在治理“庸懒散”和打造亲民政府的今天。因此,希望城固县教体局,以及相关责任人,能切实承担起责任,尽快协调解决单女士孩子的学籍问题;更希望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对城固县教体局,以及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姚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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