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或近日出台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出台在即,最快在本周或下周。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条例主要涉及明确不动产登记类型等5处修改,如无意外,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在中央层面提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同时,北京等27个省份已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其中,9省份明确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此外,多地出台了总体方案,并决定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参与不动产登记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教授程啸透露,不动产登记条例年内出台应该没有问题,如无意外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2013年明确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但这一条例并未如期面世,直至今年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才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今征求意见结束两个多月的时间。
  不动产登记条例若近日出台,将成为中国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一大里程碑。事实上,今年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程明显提速,进展颇大。其中,3月,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4月,国土部成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5月,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8月,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印发;11月,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更名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支撑工作。
  在中央层面快速推进的同时,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据统计,除了西藏、新疆、河南、重庆外,中国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的省份已达到27个。其中,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甘肃、贵州、上海、青海等9省份明确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中国官方加速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尤其是不动产登记条例即将出台实施,在不少人看来,这将为反腐败添上一柄利器,同时也为房地产税的征收奠定基础。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本报综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黄三角早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